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不能查武汉市事业编成绩吗)
资讯
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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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不能查武汉市事业编成绩吗?
1 可以查到2 因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不仅可以查看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和成绩,也可以查看地级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和成绩,包括武汉市。3 如果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无法查到武汉市事业编成绩,可能需要进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2. 2021年襄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各档位交多少?
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及《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襄阳市2021社保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标准为5250元/月。 根据2020年度全市统计年报数据结果,2020年度全市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066元(5172元/月),全市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146元(5179元/月),全市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824元(4652元/月)。
市区(不含襄州区,下同)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0490元(5874元/月),市区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984元(5915元/月),市区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4885元(5407元/月)。
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襄阳市2021社保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执行第2档,月标准为5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设10个档次,分别为缴费基数的54.8%、60%、70%、80%、90%、100%、150%、200%、250%、300%。
0档(保底)缴费基数为2880元,缴费金额为576元/月;
一档缴费基数为3150元,缴费金额为630元/月;
二档缴费基数为3680元,缴费金额为736元/月;
三档缴费基数为4200元,缴费金额为840元/月;
四档缴费基数为4730元,缴费金额为946元/月;
五档缴费基数为5250元,缴费金额为1050元/月;
六档缴费基数为7880元,缴费金额为1576元/月;
七档缴费基数为10500元,缴费金额为2100元/月 ;
八档缴费基数为13130元,缴费金额为2626元/月,
九档缴费基数为15750元,缴费金额为3150元/月。
参保对象可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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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湖北省对2005年06年07年的企业退休养老金要不要重新算?
2021年湖北养老金调整细则新消息,2021年湖北养老金计算方法,此次养老金上涨意味着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7连涨,退休人员的社会平均养老金水平也由2005年的714元,上调至2020年的3072元。
4月16日,人社部发布《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2021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自2005年开始,国家每年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的增长,对养老金进行适时调整。此次养老金上涨意味着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7连涨,退休人员的社会平均养老金水平也由2005年的714元,上调至2020年的3072元。
从历史涨幅来看,此次4.5%的涨幅创近17年新低。2005年—2015年,涨幅均在9%以上,从2016年开始,养老金涨幅开始下降。2016年涨幅为6.5%左右,2017年涨幅为5.5%左右,2018—2020年涨幅均为5%,
针对养老金发放问题,在1月26日人社部召开的2020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2020年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全面完成。下一步,人社部扎实推进各项社保革新,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有力的保障、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调整方法上,通知提出,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方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资金来源方面,通知提出,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家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通知同时提出,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国家补助资金和中央调剂金。
作为人口大省的湖北省,已经连续多年保持养老金上涨,但是涨幅非常有规律,虽然2021年养老金调整文件还未出台,根据近三年数据,基本可以算出2021年养老金涨幅。
退职职工养老保险上涨,一般包括三个部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针对大龄人员倾斜调整,一些边远地区还会有额外调整。
一、调整时间
湖北省正式发布养老金调整明细的时间,近三年都是在6月底或7月初。届时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搜文件:《关于2021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即可。
二、关于调整明细
1、定额调整
近三年没有变化,1995年前退休的每月增加45元,1996-2005年退休的,每月增加40元,2006年以后退休的每月增加35元
2、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没有变化,与基本养老金有关,2018年1.4%,2019年1.5%,2020年1.6%,2021年理论上有可能是1.7%。
3、倾斜调整
也是三年没有变化。针对不同年龄段老人和边远地区人员额外每月增加养老金。
目前湖北属于边远地区的地方包括: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
小结:观察发现,近三年湖北省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调整就是:基本养老金挂钩有增长,其他无变化。
4. 退休金补发武汉和湖北省一样吗?
一样
回答:是一样的,具体调整政策如下: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
5. 湖北省2022年调整的养老金何时补发?
湖北省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已于7月12日公布,公布后就会开展补发工作,具体何时补发到位,退休人员可以涨多少,从相关的报道和消息中是可以大致推断出来的。
一、何时补发?
有这么三个消息:
一是官方媒体在报道6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有这么一段话:“会议指出,当前部分群众就业和收入受到影响,基本生活面临困难。要有针对性加大政策帮扶,把基本民生底线兜住兜牢。一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今年提高标准增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要发放到位,......”。
二是湖北日报7月13日11版的一篇报道《我省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 惠及全省近620万人》,其中也有一段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7月底前,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会将所有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三是6月21日湖北省人社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暂停办理社保业务的通告》,通告说,2022年6月22日18:00至7月25日8:30,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所有业务暂停办理。其原因,通告里也说了,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我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需停机一段时间,完成系统对接、数据迁移、运行测试等工作后,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并上线运行”。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至7月25日8:30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是停用的,补发养老金不可能。
从以上三则消息中不难看出,一般情况下,上涨的养老金补发到位的时间是7月25日8:30至7月底那段时间。当然,如果信息系统提前切换完成,也可能在7月25日之前补发。
二、可以涨多少养老金。
要想知道2022年可以涨多少养老金,需要知道湖北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1号),湖北2022年的调整办法是: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2元。
2、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8元。(2)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3、适当倾斜调整。
(1)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倾斜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对参加革命工作较早的退休人员的倾斜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倾斜调整: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如果知道了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就可以根据以上的调整办法计算其上涨的养老金了。
例1、老张未满70岁,月养老金为2500元,缴费年限为30年,不符合其他倾斜调整条件。按照以上办法计算,定额调整为32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为54元(30×1.8=54元),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为30元(2500×1.2%=30元),倾斜调整为0元(不符合倾斜调整的条件)。以上几项调整额相加就是其今年上涨的养老金,即:32+54+30=116元。老张今年上涨的养老金就是116元,个人上涨比例4.64%,超过了平均上涨比例。
例2、老李已满72岁,月养老金为5200元,缴费年限42年,不符合其他倾斜调整条件。按照以上的调整办法计算,定额调整为32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为75.6元(42×1.8=75.6元),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为62.4元(5200×1.2%=62.4元),高龄倾斜调整为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其他倾斜调整为0元(不符合其他倾斜调整的条件)。那么老张今年上涨的养老金就是210元(32+75.6+62.4+40=210元)。个人上涨比例为4.04%。与平均上涨比例(4%)相当。
从以上的情况来看,湖北退休人员如果月养老金能达到2500元以上、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每月上涨的养老金就可以达到100多元,如果月养老金达5200元以上,又是高龄退休人员的话,上涨的养老金就可以达到200元左右甚至更高。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6. 湖北什么时候解决民办教师补贴?
一、
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参照本意见解决其养老补贴问题。本意见执行之日起,已超过60周岁者,其之前的年限不再补发养老补贴。
下列人员不列入适用对象: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方案执行前已死亡的原民办教师;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
二、认定办法
各县(市、区)和乡(镇)两级都要成立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认定办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一次性完成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
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及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乡、村、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报县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县、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养老补贴发放的依据。
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身份可参照以上办法进行认定。
三、补贴标准与资金筹措
1、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人员按教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10元的标准发给养老补贴。
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补贴标准按照原民办教师15年教龄补贴金额执行。
2、资金筹措。发放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省财政对发放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所需资金按测算基数的30%比例给予补助(对省财政直管县按50%比例补助),按年度包干下达。除省级包干补助外,其余所需资金由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负责按要求足额落实,具体分担比例由各省辖市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资金发放与计发时间
1、计发时间。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计发的起始时间为本实施意见下发当月。
2、补贴发放。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补贴由所在县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原任教地与现户籍所在地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的,养老补贴由现户籍所在地发放。
五、部门分工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并及时将认定结果抄送同级人社、财政部门;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要将补贴所需资金列入预算并于年初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市、区)、乡(镇)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同级人社部门;县级人社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渠道,按月计发养老补贴。
六、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省成立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厅。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要有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严肃工作纪律。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统一政策口径,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好事办好,不留后遗症。
3、确保社会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信访稳定的责任主体。按照稳定工作的要求,认真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7. 湖北省水利厅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厅机关由27个处室和单位组成:15个行政处室(厅办公室、厅规科处、厅政法处、厅水资源处、厅财务处、厅人事处、厅建设处、省湖泊局、厅水保处、厅农水处、厅安监处、省防办、机关党办、水利工会、离退处),7个参公处室和单位(省堤防局、厅农电处、厅外办、水政监察总队、省饮水办、厅质监中心、厅水保中心),5个事业单位(厅经济办、厅后勤中心、厅宣传中心、省抢险总队、厅预算中心)。
厅直预算单位中有5个水库管理单位(湖北省高关水库管理局、湖北省吴岭水库管理局、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湖北省富水水库管理局、湖北省王英水库管理局),3个大型泵站管理单位(湖北省田关水利工程管理处、湖北省樊口电排站管理处、湖北省金口电排站管理处),2个国家级重要分蓄洪工程管理单位(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4个堤防工程管理单位(湖北省河道堤防管理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荆门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管理长江堤防852公里、汉江堤防767公里),1个水文单位(湖北省水文水资源局),1所院校(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1个科研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省水利厅机关和二级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1 湖北省水利厅机关 2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3 湖北省水文水资源局 4 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5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 6 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 7 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 8 湖北省洪湖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 9 荆门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 10 湖北省高关水库管理局 11 湖北省吴岭水库管理局 12 湖北省田关水利工程管理处 13 湖北省樊口电排站管理处 14 湖北省金口电排站管理处 15 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 16 湖北省富水水库管理局 17 湖北省王英水库管理局 18 湖北省河道堤防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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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不能查武汉市事业编成绩吗?
1 可以查到2 因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不仅可以查看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和成绩,也可以查看地级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和成绩,包括武汉市。3 如果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无法查到武汉市事业编成绩,可能需要进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2. 2021年襄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各档位交多少?
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及《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襄阳市2021社保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标准为5250元/月。根据2020年度全市统计年报数据结果,2020年度全市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066元(5172元/月),全市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146元(5179元/月),全市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824元(4652元/月)。
市区(不含襄州区,下同)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0490元(5874元/月),市区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984元(5915元/月),市区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4885元(5407元/月)。
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襄阳市2021社保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执行第2档,月标准为5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设10个档次,分别为缴费基数的54.8%、60%、70%、80%、90%、100%、150%、200%、250%、300%。
0档(保底)缴费基数为2880元,缴费金额为576元/月;
一档缴费基数为3150元,缴费金额为630元/月;
二档缴费基数为3680元,缴费金额为736元/月;
三档缴费基数为4200元,缴费金额为840元/月;
四档缴费基数为4730元,缴费金额为946元/月;
五档缴费基数为5250元,缴费金额为1050元/月;
六档缴费基数为7880元,缴费金额为1576元/月;
七档缴费基数为10500元,缴费金额为2100元/月 ;
八档缴费基数为13130元,缴费金额为2626元/月,
九档缴费基数为15750元,缴费金额为31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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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湖北省对2005年06年07年的企业退休养老金要不要重新算?
2021年湖北养老金调整细则新消息,2021年湖北养老金计算方法,此次养老金上涨意味着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7连涨,退休人员的社会平均养老金水平也由2005年的714元,上调至2020年的3072元。
4月16日,人社部发布《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2021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自2005年开始,国家每年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的增长,对养老金进行适时调整。此次养老金上涨意味着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7连涨,退休人员的社会平均养老金水平也由2005年的714元,上调至2020年的3072元。
从历史涨幅来看,此次4.5%的涨幅创近17年新低。2005年—2015年,涨幅均在9%以上,从2016年开始,养老金涨幅开始下降。2016年涨幅为6.5%左右,2017年涨幅为5.5%左右,2018—2020年涨幅均为5%,
针对养老金发放问题,在1月26日人社部召开的2020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2020年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全面完成。下一步,人社部扎实推进各项社保革新,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有力的保障、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调整方法上,通知提出,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方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资金来源方面,通知提出,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家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通知同时提出,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国家补助资金和中央调剂金。
作为人口大省的湖北省,已经连续多年保持养老金上涨,但是涨幅非常有规律,虽然2021年养老金调整文件还未出台,根据近三年数据,基本可以算出2021年养老金涨幅。
退职职工养老保险上涨,一般包括三个部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针对大龄人员倾斜调整,一些边远地区还会有额外调整。
一、调整时间
湖北省正式发布养老金调整明细的时间,近三年都是在6月底或7月初。届时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搜文件:《关于2021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即可。
二、关于调整明细
1、定额调整
近三年没有变化,1995年前退休的每月增加45元,1996-2005年退休的,每月增加40元,2006年以后退休的每月增加35元
2、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没有变化,与基本养老金有关,2018年1.4%,2019年1.5%,2020年1.6%,2021年理论上有可能是1.7%。
3、倾斜调整
也是三年没有变化。针对不同年龄段老人和边远地区人员额外每月增加养老金。
目前湖北属于边远地区的地方包括: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
小结:观察发现,近三年湖北省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调整就是:基本养老金挂钩有增长,其他无变化。
4. 退休金补发武汉和湖北省一样吗?
一样
回答:是一样的,具体调整政策如下: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
5. 湖北省2022年调整的养老金何时补发?
湖北省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已于7月12日公布,公布后就会开展补发工作,具体何时补发到位,退休人员可以涨多少,从相关的报道和消息中是可以大致推断出来的。
一、何时补发?
有这么三个消息:
一是官方媒体在报道6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有这么一段话:“会议指出,当前部分群众就业和收入受到影响,基本生活面临困难。要有针对性加大政策帮扶,把基本民生底线兜住兜牢。一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今年提高标准增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要发放到位,......”。
二是湖北日报7月13日11版的一篇报道《我省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 惠及全省近620万人》,其中也有一段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7月底前,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会将所有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三是6月21日湖北省人社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暂停办理社保业务的通告》,通告说,2022年6月22日18:00至7月25日8:30,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所有业务暂停办理。其原因,通告里也说了,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我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需停机一段时间,完成系统对接、数据迁移、运行测试等工作后,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并上线运行”。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至7月25日8:30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是停用的,补发养老金不可能。
从以上三则消息中不难看出,一般情况下,上涨的养老金补发到位的时间是7月25日8:30至7月底那段时间。当然,如果信息系统提前切换完成,也可能在7月25日之前补发。
二、可以涨多少养老金。
要想知道2022年可以涨多少养老金,需要知道湖北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1号),湖北2022年的调整办法是: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2元。
2、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8元。(2)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3、适当倾斜调整。
(1)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倾斜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对参加革命工作较早的退休人员的倾斜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倾斜调整: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如果知道了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就可以根据以上的调整办法计算其上涨的养老金了。
例1、老张未满70岁,月养老金为2500元,缴费年限为30年,不符合其他倾斜调整条件。按照以上办法计算,定额调整为32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为54元(30×1.8=54元),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为30元(2500×1.2%=30元),倾斜调整为0元(不符合倾斜调整的条件)。以上几项调整额相加就是其今年上涨的养老金,即:32+54+30=116元。老张今年上涨的养老金就是116元,个人上涨比例4.64%,超过了平均上涨比例。
例2、老李已满72岁,月养老金为5200元,缴费年限42年,不符合其他倾斜调整条件。按照以上的调整办法计算,定额调整为32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为75.6元(42×1.8=75.6元),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为62.4元(5200×1.2%=62.4元),高龄倾斜调整为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其他倾斜调整为0元(不符合其他倾斜调整的条件)。那么老张今年上涨的养老金就是210元(32+75.6+62.4+40=210元)。个人上涨比例为4.04%。与平均上涨比例(4%)相当。
从以上的情况来看,湖北退休人员如果月养老金能达到2500元以上、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每月上涨的养老金就可以达到100多元,如果月养老金达5200元以上,又是高龄退休人员的话,上涨的养老金就可以达到200元左右甚至更高。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6. 湖北什么时候解决民办教师补贴?
一、
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参照本意见解决其养老补贴问题。本意见执行之日起,已超过60周岁者,其之前的年限不再补发养老补贴。
下列人员不列入适用对象: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方案执行前已死亡的原民办教师;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
二、认定办法
各县(市、区)和乡(镇)两级都要成立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认定办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一次性完成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
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及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乡、村、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报县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县、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养老补贴发放的依据。
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身份可参照以上办法进行认定。
三、补贴标准与资金筹措
1、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人员按教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10元的标准发给养老补贴。
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补贴标准按照原民办教师15年教龄补贴金额执行。
2、资金筹措。发放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省财政对发放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所需资金按测算基数的30%比例给予补助(对省财政直管县按50%比例补助),按年度包干下达。除省级包干补助外,其余所需资金由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负责按要求足额落实,具体分担比例由各省辖市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资金发放与计发时间
1、计发时间。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计发的起始时间为本实施意见下发当月。
2、补贴发放。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补贴由所在县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原任教地与现户籍所在地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的,养老补贴由现户籍所在地发放。
五、部门分工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并及时将认定结果抄送同级人社、财政部门;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要将补贴所需资金列入预算并于年初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市、区)、乡(镇)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同级人社部门;县级人社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渠道,按月计发养老补贴。
六、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省成立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厅。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要有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严肃工作纪律。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统一政策口径,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好事办好,不留后遗症。
3、确保社会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信访稳定的责任主体。按照稳定工作的要求,认真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7. 湖北省水利厅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厅机关由27个处室和单位组成:15个行政处室(厅办公室、厅规科处、厅政法处、厅水资源处、厅财务处、厅人事处、厅建设处、省湖泊局、厅水保处、厅农水处、厅安监处、省防办、机关党办、水利工会、离退处),7个参公处室和单位(省堤防局、厅农电处、厅外办、水政监察总队、省饮水办、厅质监中心、厅水保中心),5个事业单位(厅经济办、厅后勤中心、厅宣传中心、省抢险总队、厅预算中心)。
厅直预算单位中有5个水库管理单位(湖北省高关水库管理局、湖北省吴岭水库管理局、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湖北省富水水库管理局、湖北省王英水库管理局),3个大型泵站管理单位(湖北省田关水利工程管理处、湖北省樊口电排站管理处、湖北省金口电排站管理处),2个国家级重要分蓄洪工程管理单位(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4个堤防工程管理单位(湖北省河道堤防管理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荆门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管理长江堤防852公里、汉江堤防767公里),1个水文单位(湖北省水文水资源局),1所院校(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1个科研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省水利厅机关和二级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1 湖北省水利厅机关 2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3 湖北省水文水资源局 4 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5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 6 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 7 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 8 湖北省洪湖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 9 荆门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 10 湖北省高关水库管理局 11 湖北省吴岭水库管理局 12 湖北省田关水利工程管理处 13 湖北省樊口电排站管理处 14 湖北省金口电排站管理处 15 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 16 湖北省富水水库管理局 17 湖北省王英水库管理局 18 湖北省河道堤防管理局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